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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拟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记者6日从福建省教育厅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中心获悉,福建省将设立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交流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园区、科技研发与推广、人员培训与交流活动。

  目前,福建省正在制定《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将在工商、金融、财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全面合作与交流。据悉,今后,将鼓励闽台企业、教学、科研机构在海西建设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科研合作。在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专项资金中设立科研基金,支持职业教育课题与科研成果转化。同时,鼓励设立闽台大学生创业园和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并对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台湾大学毕业生和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大学毕业生到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实验园区、闽台大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创业活动,并享受同等优惠的税收政策。

  此外,鼓励台湾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和台湾同胞在我省设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两岸师生的服务。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科研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进行成果转化的,经认定后可享受我省的优惠政策等。(来源:福建日报2013年5月7日;记者:李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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