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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安全保障,近半省级单位没理会

  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保障面临的严峻形势,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刘建同日前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研究会上曝出“猛料”说,“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2012年13号]至今,全国仍有13个省级单位(含计划单列市)没有作出回应、部署和安排,个别省份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的投保人数还未实现零的突破。”

  “全国工矿企业每10万职工的平均死亡率为1.636人,全国职业院校每10万实习学生的平均死亡率达到3.962人。”知情者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职业院校实习事故死亡率高于煤矿事故并非危言耸听。”

  会场上,当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张涛发言时,主持人突然打断他的发言并宣布一件刚刚发生在该校的突发事件:一名实习学生在穿校园马路去取包裹时,被汽车撞死。这让整个会议现场讨论的话题更加沉重。

  西北某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用“三个从来没想到”以描绘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来没想到职业院校学生在实习时会发生这么多的安全责任事故;从来没想到发生学生实习安全事故做善后处理时,会涉及那么大的面甚至会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从来没想到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责任风险机制建设那么薄弱。

  这种说法也可以从教育部公开的讲话材料中得到证实。据刘建同透露,截至2013年11月7日,全国共有1283所中高职院校和154家企业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学生累计投保1628764人次。其中实习责任保险投保1117769人次,校方责任保险投保510995人次,投保学校不到全国职业院校总数的10%,参保学生仅占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生总数的5.1%。

  据分析,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状况,一方面是教育部门的一些同志认识不够高、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力度不够大;一些职业院校对学生实习安全重视程度低、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实习环境和岗位安排难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院校投入、师资保障、相关企业等难以满足安全管理需求。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一个十分特殊的教育环节,也是职校生感知职场走向社会的第一个站点。可是,在职业院校就读学生的年龄普遍较小,刚刚成年甚至尚未完全成年,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能力欠缺,发生实习安全事故的风险概率大。刘建同说,“一场实习安全事故可能改变一个青年学生的命运甚至是夺去生命,让一个家庭彻底贫困与绝望。”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联合工作小组副组长刘杰介绍,从2012年5月至今年10月31日,这个项目已累计受理案件724起,涉及死亡44人,已处理226起案件,赔款635.22万元。正在处理的案件还有498起,未决赔付金额预计863.88万元。

  为了在全国快速建立起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实习风险管理制度,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然而,教育部、保监会力推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近半省级单位遭到抵制。知情者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以‘覆盖广、保障全、理赔快、保费低’为主要特征的全国统保示范项目触动了地方教育部门、职业院校与保险公司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链。”

  据辽宁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苏云海介绍,近几年来由于保险市场多产品对职业院校全方位的渗透,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优势短时间内难以被认可。但他认为在建立学生实习风险保障机制过程中,一要坚持政府部门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可图,二是选择最好的保险经纪公司,以最优惠的价格“团购”最好的保障产品。

  “在江浙沪地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障一直建设得不错,但保障费用比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的费用高出不少。”知情者说,不知是出于以往的操作惯性,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这些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样没有理会教育部、保监会的有关部署。

  “坚决不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直接进行保险业务,不违规代理代办,不收取保险公司任何形式的回扣和其他违纪违规收入;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的发生。”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要求,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在扩大学生实习责任险统保率过程中,严守纪律,不碰红线,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现在虽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保障还不能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那样具有外在的法律强制性,但各地教育部门、职业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和权益,维护职业教育正常发展秩序的高度,建立实习风险保障机制,应保尽保,不留死角。”教育部、保监会向13个省级单位喊话说。(来源:中国青年报2013年12月16日;作者:李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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