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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专报2014年第9期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专报

 

 

  2014年第9期(总第45期)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编 2014年9月29日


  本地信息

   四川: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德阳:试点中高职衔接,“立交桥”如何更通畅

 

  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信息

  宁波:职教中心与轨道交通合作2014年继续开设订单班

 

  其他省市信息

  广西:今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职教育将免除学费

  河南:明秋起对全省各类中职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湖北:明年中职毕业生实施“知识+技能”招考

  山东:每个专业拨100万元专款支持职业院校本科贯通培养

  京津冀:职教服务业产教对接,扛起协同发展大旗

 

  教育科研信息

   职业教育文摘

  国际信息

  美国职业教育开放性办学的研究与思考

 

  其他信息

  教育部:加快发展现代职教为青年打开成功大门

  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座谈会召开

  《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重启年内将有实质进展

  教育部要求坚持“六个严禁”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本地信息

  四川:全省职教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9月19日下午,全省(四川)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摆在经济转型升级大局中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提升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深化多元办学格局,推动四川由“职教大省”向“职教强省”迈进。

  我省职业教育发展近年取得长足进步。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明显加强,多元化办学格局基本形成。全省中高职办学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就业质量明显上升。但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社会吸引力不强、结构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能力相对薄弱、人才培养模式单一、行业企业参与不足等问题始终存在。“职教大省”如何向“职教强省”迈进?魏宏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根本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现实举措。二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实施好中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等三个计划,打破制约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天花板”;研究制定应用型人才对口贯通培养的实施办法,建立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形成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建立灵活学习制度,面向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为广大青年打造打不破的“铁饭碗”。三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升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四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支持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努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办学格局。五要更好发挥政府在职教发展中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管理等手段引导各种要素参与和服务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靖平出席会议。副省长黄彦蓉主持会议。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德阳市负责人和部分职业技术院校、企业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州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四川日报9月20日)

 

  德阳:试点中高职衔接,“立交桥”如何更通畅

  德阳中高职衔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中职加高职的“五年一贯制”模式;二是“对口升学”模式,即中职毕业生通过统一升学考试升入高职院校;三是“高职单招”模式,即高职院校自主招考录取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学生。

  作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德阳自2010年起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但探索的过程并不顺利。面对当前“指标太少难以调动中职学生积极性原因”的现状,结合“中职忽视人文素养教育,高职不认可”的成因,德阳市教育局提出“规范中职办学,改革招生政策”的对策,力图改变高职院校对中职学生的偏见,增强家长送孩子读职业教育的意愿,为社会输送更多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中国教育报8月11日)

 

  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信息

  宁波:职教中心与轨道交通合作2014年继续开设订单班

  7月8日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发布消息,今年宁波市轨道交通将继续开设“订单班”,与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武汉铁路司机学校两所院校合作,培养运营管理、乘务等两个专业共计180名学生。

  与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合作的“订单班”,招收80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按70%的比例录用合格者,岗位为客运值班员、行车值班员、值班站长、售票员。与武汉铁路司机学校合作的“订单班”,招收100名乘务专业学生,学制三年。毕业后按90%的比例录用合格者,岗位为列车驾驶员。(宁波日报7月9日)

 

  其他省市信息

  广西:今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职教育将免除学费

  日前广西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广西财政统一核拨,其中,广西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广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对民办中职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中国教育报6月30日)

 

  河南:明秋起对全省各类中职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近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在国家、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开展“3+2”高职教育试点,在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3+2”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试点,在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

  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河南将对各类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改革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在全省所有职业院校实行按专业大类、在校生规模和就业状况核定财政拨款的办法。逐步提高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专项投入,对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中国教育报7月18日)

 

  湖北:明年中职毕业生实施“知识+技能”招考

  日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湖北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技能高考考试大纲,正式取消原有的“高职统考”,将实施“知识+技能”的招生考试制度。

  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从2015年起,该省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将全面实行“知识+技能”,在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等9个专业(类别),开展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以文化考试为辅的统一招生考试。总分为700分,其中技能考试占70%,文化综合考试占30%。技能考试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分别采用电脑机考和实际操作测试;文化综合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中语文和数学各90分,英语30分。(中国教育报7月21日)

 

  山东:每个专业拨100万元专款支持职业院校本科贯通培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支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省财政按照每个专业10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今年新增试点专业,共划拨专款3240万元。

  山东今年进一步扩大3年中职与4年本科(“3+4”)、3年高职与2年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新增试点中职专业11个、高职专业21个、本科专业32个。据介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体系建设工作。(中国教育报8月5日)

 

  京津冀:职教服务业产教对接,扛起协同发展大旗

  8月23日,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的现代服务业产教对接会上,来自京津冀三地的22家企业和26家职业院校达成“天津共识”,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这是在今年2月份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三地职业教育的首次携手。在“天津共识”中,三地的企业和院校表示,要共同建立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共用共享平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区域性平台、师资与学生交流交换平台、现代服务业区域性研究平台等“京津冀一体化”四大合作平台。同时,京津冀三地还将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服务业”对话机制、区域项目协同创新机制、科学研究区域共研机制以及校企合作区域联动机制。(中国教育报9月1日)

 

  教育科研信息

   职业教育文摘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

  作者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学习型社会,以及职业教育事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这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构成该体系的各子系统建设,支持探索形成其有效结构的改革试点。为此,建议实施若干国家级专项建设计划,重点探索“专业学士”学位制度建设等,统筹协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政策工作。

  (摘自:《教育发展研究》2011年第21期,1~6。作者:马树超)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理性追问

  作者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必须在对职业教育的规律和本质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把握以下三个基本问题。一是技能(教育)与技术(教育)的内涵。技能与技术是伴生和互动的,因应技术进步而同步提升的技能,使得基于"动作难度增大"的技能及相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即技术工人、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技能教育,与基于"知识含量增加"的技能及相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即技术工人、技术员和技术师的技术教育——另一种形态的技能教育,都将伴随技术的发展而递升,技能不是层次概念而是类型概念。二是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异同。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是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从培养"经验层面"技能型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到培养"策略层面"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会因循技能要求递增的规律而递升,层次是职业教育得以发展的空间。三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等值。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习地点的职业教育,跨越了传统的普通教育的范畴,肩负技能型人才培养重任的职业教育,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的本质,类型是职业教育赖以生存的基础。

  (摘自:《教育研究》2011年第11期,32~36。作者:姜大源)

 

  国际信息

  美国职业教育开放性办学的研究与思考

  美国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在对人才的培养和需求方面也带有明显的市场竞争特点。美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的需求和劳动力市场运转,从办学模式、融资方式、开设专业、设置课程、招生就业等方面都针对市场来确定,具有明显的开放性特征。

  ² 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

  美国职业教育贯通初级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衔接。美国的普通中学都开设职业技术课程,职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大规模向普教渗透。培养中学生初步的专业技能,以利于分流。学历性质的工艺院校,同时又是成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一校两用,一师两教,师资、设备可充分利用。各州政府都有法律规定,青年从业之前必须经过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教育成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上岗前的必由之路。成人在职教育是职工争取自我发展的必经阶梯,是晋升的必备条件,为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实施相应的职业分段教育,从小学到中学,12年内分三段进行:1~6年级是“职业了解阶段”,主要培养儿童的职业意识;7~10年级是“职业探索阶段”,引导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做尝试性职业选择;11~12年级是“职业选择阶段”,准备就业的学生以掌握职业技能为主,准备升学的学生则把学术性课程与职业性课程结合起来学习。更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是社区学院和专科学校。近年来,美国的不少大学也开始进行高层次的职业技术培训。

  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样化,既有公立的又有民营的,具有开放性。除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职业教育之外,70%的职业教育是由民营的职业教育机构承担,余下的30%是由社区学院以及政府运营的成人教育中心和军中的心。政府同样向在民营职业教育机构学习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而高等教育层次的社区学院,是美国职业教育的主要办学实体。

  ² 办学体制的开放性

  美国职业教育的主体为高中后教育,实施机构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社区学院。其他还有:地区职教中心、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和行业(包括公司)提供的培训、企业办的培训中心、联邦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等。这些机构的归属、经费来源和管理均不相同,如从体系细分,可达57种。从宏观角度看,举办职业教育的实体不外乎社会和个人。代表社会的有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当局、工商行会组织、工会、公司(企业)、其他社会团体等;代表个人的有办学者和助学者等。所有这些举办者在职业教育组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获得利益的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运行机制,共同构成了美国独特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² 办学模式的开放性

  美国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具有开放性、多元性特征这是美国为了满足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市场需求多元化的现实需要。美国基础教育的办学模式是开放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除传统的公立学校外,形成了各种新型的办学模式:磁石学校(有吸引力的特色学校)、契约学校(私人公司和地方学区签约经营)、家庭学校(在家庭学习的模式)、特许学校(独立于学区领导和管理的一种新型公立学校)。基础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内容与模式也随之多样化。

  美国高中层次的职业教育模式也是开放性与多样化的,主要分为三类:综合高中、职业高中和地区性的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学校。美国实施了所谓“从学校到工作、从学校到职业”的新的技能教育课程计划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职业技能、国家和各州根据这一方针,通过实习的职场体验,来实施一种将学问和职业结合起来的教育。

  美国综合高中占89.2%,以学术类课程为主,但也提供种类繁多的职业课程。职业高中占4.6%,突出职业课程,但也提供高中全套必需的学术类课程,是全日制学校。其学习期间大多四年,即自九年级到十二年级,毕业后可衔接大学或社区学院。这种技术高中的课程就有专业学程(section)的区分,但各学程的要求学分并不高,主要在打好高科技的学习基础。其任课教师有的来自社区学院,有的来自大学,也有一些来自业界。地区性的职业教育中心或职业学校:占6.2%,只提供职业课程,半日制,学生们常常在“家庭高中”获得学术课程的学习。与综合高中相比,一般认为后两类教育机构提供的职业课程教学质量更高,因为他们拥有更好的教学设备和器材,能提供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训练。不过,综合高中是中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

  美国的社区学院是职业与技术教育的主要角色。其程度与我国的专科学校相当。根据美国社区学院协会的定义,社区学院系指颁发副学士学位作为最高学位的地区性被认可的高等教育院校。法律规定这类院校只能授予准学士学位,但同时可与四年制大学联合授学士学位。每所社区学院都带有它所服务的地区的文化及地理特性。

  ² 管理体制的开放性

  美国的职业教育管理实行地方分权,在中央与州两级管理中,州为主。中央除立法和拨款外,不干涉地方的具体职业教育事务。在地方教行政机关与学校的关系中,强调职业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学校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制定课程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与评估,提出改革建议;根据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确定拨款标准;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州和学区的教育机构比较简单。州一般设教育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5名由该州有影响的公司、单位和学生家长推选,另5名由州长指定。由教育委员会提名并投票选举产生一名教育专家组组长,组成公立学校办公室,相当于中国的教育厅、局,领导全州教育的业务工作。美国的学校要接受社会监督,社区成立教育委员会,选举各界人士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教育委员会委员。学校教育计划和改革方案,须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美国学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首长,向教育局长负责,执行学区教委的有关决议及管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除宏观指导外,政府对学校的具体业务不加干预。所以,美国的职业学校有较大的办学主动权。

  各州一般都设置社区学院学区,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对全国的社区学院没有统一的领导和管理,社区学院都由各州及地方政府负责领导,但是各州及地方教育部门的做法各异。州或地方教育部门对社区学院的领导责任主要是,批准经费预算、制定教师聘任条款等法规、审批新筹的社区学院等。社区学院管理结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主要任务是筹集资金、聘任院长、监督办学、加强学院与社区的联系等,平时不参与学院日常管理工作。院长负责学院的行政与日常管理。院长与董事会各自尊重对方的权利与职责范围。

  学院内部的行政管理各院不尽相同,一般设有系,但是系与教研室通常不重叠设置,系或专业都聘请当地有关人员担任顾问,这些顾问都是各行业的专家或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因此既熟悉社区情况又了解行业情况,能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进,以及社区有关方面的发展预测等提出合理建议。

  ² 办学经费筹措的开放性

  美国高中阶段的职业学校由社区委员会负责筹划,州政府或市政府给予补助。社区学院的经费投入,其经费资助的特色是多样化的,主要来自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拨款以及学生的学费。据2004年的统计资料,全美国社区学院45%的经费来自州政府税收,20%来自当地政府拨款,学生学费为20%,5%来自联邦政府资助,其他则来源于校友和社会捐赠。社区学院拨款多少与学生数量和开设课程有关,甚至同一社区的不同学院也有差异。社区学院办学经费大多都能得到当地实业界的支持,实业界要求社区学院为他们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常常不惜加大投资来改善学院的设备,为学院提供奖学金,提供实习场所和费用等。

  ² 课程体系的开放性

  美国职业学校特别是社区学院课程设置灵活多样,针对性强。各个社区的经济结构不同,学生来源复杂,学习目的和要求又不同,给社区学院带来很大的挑战,为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学校的课程设置也相应地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大多包括有:一般教育课程、专业技术培训、大学转学课程、继续教育班、终身学习机会、远程教育、学分课程、成人基础教育课程和残障学生教育课程等。虽然各个学校依托社区,课程设置有所侧重,但转学教育无一例外是每个学校最基本的任务。学生经过两年的大学转学课程的学习,取得学分获得副学士学位,可以直接进入签有合作协议的四年制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习以取得学士学位甚至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安排也采取了更加灵活、更具有针对性的模式。学生可以一次选一门或几门课;可以先读一个学期或者一年,出去工作一段时间再回来继续读书,也可以不间断地读完两年。学校有日班也有夜班;有常日班,也有周末班和假期班等。对于特殊学生的个人职业要求,教师也能够精心设计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案进行职业辅导。

  ² 教师队伍的开放性

  美国职业学校的教师由专职和兼职两种组成,专兼比例约4:6,专职教师一般都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由于社区学院的职业教育主要培养社区需要的一线人才,注重学生实际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和培养,重视理论的实用性和应用性,所以聘请社区内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是社区学院职业教育的一大特色。兼职教师可由社区内的学者、教授、企业家、某一领域的专家,以及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员、管理人员和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才组成,职业教育常常是企业家讲企业管理,律师讲律,会计师讲财务与管理,他们讲授的课程实用性、针对性强,并且带来了大量社区人才需要的信息,增强了办学的针对性,而且聘请兼职教师的成本相对要低,为学院节省了不少开支。社区学院职业教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学任务。教师的学术和科研任务不多,如果有,也是与社区学院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有助于促进学院发展的内容,如招生政策、教学方法、新的学习模式、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目的、评价方法、学业成绩和评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² 生源结构的开放性

  美国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外的职业学校对所有完成了中等教育的人实施开放入学,实行注册招生制度。可以说美国职业教育的对象扩展至所有人,不论男女,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任何人只要在早上上班时敲开一所职业教育学校大门,向校长提出自己的要求,不经任何考试,就可以进入这所学校接受一段时间的职业教育培训。当然,取得入学机会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就读任何课程,而是学校提供支援服务,学生也必须满足必要条件,通过帮助达到要求的条件,就可就读特定的课程。因此,美国职业学校特别是社区学院的学生构成多种多样,据美国教育部统计,社区学院学生平均年龄为29岁。有修读副学士学位课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若干年后再回来读书的往届高中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接受职前培训的学生、已经在其他大学取得学位而仅仅是为了满足兴趣接受短期培训的学生,甚至有学习家政的家庭妇女和希望提高的老年人等。

  ² 学生发展的开放性

  美国义务教育后的职业学校为学生可提供三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升学教育。学生以毕业后升入大学三年级继续深造为目的,这部分学生占30%左右。二是生计教育。学生以职业培训获得证书、学成就业为目的,约占50%。三是社区服务。包括成人继续教育和工商业的培训与再培训,学生以更新知识、充实提高为目的,占20%。可以说美国职业教育既有就业教育也有升学教育;学历教育也有非学历教育;既有基础教育也有转学教育;既有正常教育也有特殊教育等。

  ² 校企合作的开放性

  学院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不但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验实训及就业平台,也为学院争取到了大量的经费支持和办学设备以及实训教学支持。由于学校和社区企业联系非常密切,企业和各界人士为职业学校捐款、捐赠实训教学设备,同时为学院提供兼职教师并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而学院为企业提供职工培训,制订研发计划等。由于学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校企之间互惠合作,实现了真正的校企双赢。譬如马萨诸塞湾社区学院汽车专业与美国的通用、克莱斯莱、福特等四家国际大公司都有深度的合作,汽车公司把最新产品首先提供给社区学院,并派出专门的技术人员指导学生进行学习和实训,而社区学院培养的学生定向到这些合作企业就业。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校企合作。

  美国职业教育,面向市场、为社区服务的开放式教育理念、开放式办学模式已经扎根于美国历史、文化和当代社会的土壤,从而创造出的适合于美国国情的高等教育模式,其许多理念、经验和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美国职业教育办学的开放性是建立在经济社会高度发达和教育资源的充分供给基础上的。我国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具备了实行开放办学的基础,我国经济发展,总量上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正在实行战略性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大量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提供人力资源与智力支持。我国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高等教育经过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很大提高。高中升学与大学招生之间供需矛盾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可以达到平衡,如人口大省、生源大省河南,在2011年高考录取率可达70%以上,经济发达省、市则可高达80%以上。这将意味着,实行“有教无类”的开放式招生,不仅仅是条件具备,而且是几年后将势在必行。同时,高等教育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转变的发展进程中,高等职业教育由单纯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的方向发展。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高等职业教育,更要面向社会,面向人人,开门办学,实现学校与政府的深度合作,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因此,我们要拓宽视野,转变思想意识,用开放的、全局的眼光来看待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善于经营校内校外两个领域,树立开放的办学理念,应该把开放性办学作为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的出发点,努力营造开放式办学格局,以拓宽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路子。

  (摘自:《中职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6期,89~93。作者:刘合行)

 

  其他信息

  教育部:加快发展现代职教为青年打开成功大门

  教育部7月9日下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战线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精神上来,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广大青年打开通向成功成才的大门。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这一系列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行动指南。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功能新定位、形势新判断、工作新部署。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向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抓好职业教育工作,既是教育改革的战略性问题,又是重大的经济和民生问题,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突破口和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支点,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助推“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和“精品制造”。要树立正确人才观,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通知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明确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时代重任、发展方向、支持重点和各方职责,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提出的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有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工作,同步规划职业教育。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努力在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以及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二是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创新办学模式,探索通过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三是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专业、课程和教材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等试点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实效性。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职务(职称)评聘、编制管理等制度,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把全社会优秀人才吸引到职业教育教学一线中来。四是要推动职业教育治理创新。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成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把各利益相关方吸收到学校决策体系中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按规律办学。五是要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督导报告制度、公报制度、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奖惩制度等。要将推进重大改革、健全办学标准等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教育战线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列入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和重点部署的工作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业院校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实际、查找不足,尽快取得突破。(中国教育报7月10日)

 

  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座谈会召开

  7月29日,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在国家开放大学召开。财政部、工信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和机械、石化、商业等行业协会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参会的各个行业就本行业贯彻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的思路和做法进行了交流,对职业教育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些行业协会希望教育部门加强发挥行业作用的政策研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专业评价、教师专业素养评价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的作用。(中国教育报7月30日)

 

  《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重启年内将有实质进展

  9月12日,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就《职业教育法》修订召开座谈会,这也是《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沉寂3年后重新启动。

  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日程,教育部承担了《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完成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并于2011年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法制办也将《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决定在原有修订成果的基础上,抓紧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计划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教育报2014年9月13日)

 

  教育部要求坚持“六个严禁”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教育部9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要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进展顺利。

  通知指出,近期发现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职学校挖抢生源;一些初中学校操控毕业生源从中牟利;非法中介组织倒买倒卖生源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规范秩序。

  教育部要求,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部门将依据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国教育报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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