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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专报2013年第2期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信息专报

 

 

  2013年第2期(总第20期)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编 2013年1月28日

 


  

  本地信息

  教育部要求成都市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其他省市信息

  天津出台新政策:吸引外地生源高职学生可落户

  福建将严格审查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新生入学资格

  重庆调整中职专业布局实行区县学校错位发展

 

  教育科研信息

  职业教育文摘

 

  国际信息

  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保障参照框架评析(中)

 

  其他信息

  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之职业教育

  学者呼吁改革高考,破除职教“低人一等”处境

 

 

  本地信息

  教育部要求成都市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同意<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函》〔教发函[2013]3号〕,教育部原则同意《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

  同时,教育对实施《方案》提出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突出城乡统筹、产教融合,进一步聚焦改革重点,找准突破口,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试验区建设体制机制,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示范。(教育部网站1月23日)

 

  其他省市信息

  天津出台新政策:吸引外地生源高职学生可落户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出台外地生源高职院校毕业生落户新政。这项政策主要包括两条:一是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本地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生源),准予户籍由高职院校集体户口迁至工作地落户;二是对在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含上述本地“两区三县”生源),可自愿申请在津落户。新政的出台在全国特大型城市中率先吸引外地生源高职毕业生壮大高技能人才大军,优化人口结构,增强城市活力和竞争力。(人民日报1月21日)

 

  福建将严格审查非全日制中职教育新生入学资格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审查中职新生入学资格,不得采取校校联合形式举办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严禁将高考复读生、短期培训学员及高职院校自考生等注册为中职学籍,严禁借校企合作等名义收集生源信息进行虚假注册学籍等违规招生行为。

  福建要求各地设立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实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校长承诺制,每年年初由校长向设区市教育局报送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规范办学承诺书,以切实负起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把新生入学关、学籍异动关及教学质量关。

  福建将强化对中职学校特别是校外教学点举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办学资质和办学能力审查,及时处理各校的学籍异动信息申报和投诉事宜。(中国教育报1月18日)

 

  重庆调整中职专业布局实行区县学校错位发展

  近日,重庆下发文件,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严格要求同一区域控制新增专业重复设置比例,实行区县、学校错位发展。

  根据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增专业原则上与其他学校交叉的专业不能超过学校专业总数的50%。此次调整重点支持“一圈”地区发展“信息技术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支持中职校优先开设信息技术、加工制造、石油化工、材料与能源、资源环境等专业。与此同时,同一行政区域内其他学校已有且是规划继续发展的专业,重庆不再审批。凡没有批准举办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中国教育报1月16日)

 

  教育科研信息

  职业教育文摘

  职业教育学位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学位制度的完善与否关系到一个国家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与认定,关系到整个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国际化的需要,以及世界学位制度的发展趋势,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起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适应的学位制度。为此,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现有学位制度的基础之上,我们建议:增设副学士学位;积极发展技术本科;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与专业学位制度的对接;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内部各层次间课程体系的有效衔接;加快职业教育的法制化建设。(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3),5~8。作者:赵昕)

 

  紧密型校企合作特征、类型和机制研究

  作者认为紧密型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高级形态,是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基于共同利益需求和彼此资源优势,按照“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原则形成的深度合作模式。紧密型校企合作具有动态化的运作发展、多元化的利益基础、多层面的合作交流、系统化的制度保障、具体化的责任要求等特征,包括教育型合作、研发型合作、生产型合作和服务型合作等模式。(摘自:职业技术教育,2012,(23),52~56。作者:刘志峰)

 

  国际信息

  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保障参照框架评析(中)

  欧盟在最初提出的200个指标的基础上,最后梳理、筛选和提炼了能支持在系统和机构层面实施质量保障、可以进行跨国比较和相互学习的10个指标。选取的指标要考虑到使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改进与更广泛的欧盟目标联系起来,比如提高就业能力,改善培训供给与用户需要的匹配等。欧盟和各国实施的项目也为指标的选取提供了好的参照经验。

  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指标是两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4个(在指标1、2、5、6、8、9和10中各含有2个二级指标)。在指标维度上,按照“背景、投入、过程、产出/结果”模式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每个指标的测度面较宽,大部分涵盖两个或两个以上维度。在社会层面,指标体系体现了机会、公平、质量、效益和效率等社会维度,每个指标都服务于一个以上的政策目标。指标的内容

  涉及质量保障体系的运用、教师培训投入、参加率、完成率、就业率/安置率、个人和雇主满意度、失业率、弱势群体的机会、劳动力市场需求分析预测、远景发展规划等。在教育类型上,评价指标的涵盖范围不仅包括高中阶段职业教育,而且也包括企业继续教育和培训,是学校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全口径覆盖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形式上,以连贯链条的形式组织指标体系(见图1)。

  欧盟设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评价体系包括以下10个一级评价指标。

  指标1: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者(机构)运用质量保障体系的比例(与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性)。包括:1)运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保障体系的比例,或自主实施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比例;2)经过认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比例。其指标类别为背景/投入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促进机构层面质量改进文化;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的透明度,增进职业和培训供给的互信。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2:教师和教员培训投入。包括:1)教师和培训员参加继续培训的比例;2)投入资金数额。该指标的类别为投入/过程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提高教师和培训员在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改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对不断变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应性;加强个人学习能力建设;改进学习者的成就。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3: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参加率。指按照课程专业类型和个别标准划分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参加者人数。除性别和年龄等基本信息外,也可运用其他社会标准划分,如早期离校生、最高学历水平、移民背景、种族少数群体、残疾人、失业时间等。其指标类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获得系统和机构层面职业教育和培训吸引力的基本信息;目标支持增加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包括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的机会。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学生参加者是指至少参加了为期6周的培训)、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终身学习(成人参加正规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4:职业教育和培训完成率。指按照课程专业类型和个别标准划分的成功完成/放弃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人数。其指标类别为过程/产出/结果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获得教育成就和培训过程质量的基本信息;与参加率比较,计算辍学率;支持成功完成教育和培训,并使之作为主要的质量目标之一;支持适应性培训计划,包括向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提供的培训。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如果相关的话)。

  指标5:职业教育和培训安置率。包括:1)指按照课程专业类型和个别标准划分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学习者在完成培训后在的6个月、12个月、36个月时间里的去向(目的地);2)指按照课程专业类型和个别标准划分的学习者在完成培训后的6个月、12个月、36个月时间里的就业比例。其指标类别为结果性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支持就业能力的培养;改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劳动力市场变化着的需求的适应性;支持适应性培训计划,包括向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提供的培训。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含辍学者目的地的信息)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6:在工作场所使用所学技能。包括:1)指按照培训类型和个别标准划分,个人在完成培训后就业方面的信息;2)个人和雇主满意率(运用所学技能/能力)。其指标类别为结果性指标(质性和量化数据组合)。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提高就业能力;改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劳动力市场变化着的需求的适应性;支持适应性培训计划,包括向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提供的培训。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7:按照个别标准划分的失业率。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失业是指年龄在15-74岁之间没有工作的人,正积极地寻找就业,准备开始工作。其指标类别为背景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为决策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系统层面的背景信息。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8:弱势群体机会普遍性。包括:1)按年龄和性别脆弱群体职业教育和培训参加者的比例;2)按年龄和性别划分的脆弱群体的成功率。其指标类别为背景指标。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为决策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系统层面的背景信息;增加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支持适应性培训计划,包括向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提供的培训。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9:劳动力市场培训需求分析预测机制。包括:1)有关变化着的不同层次的劳动力需求的分析预测信息;2)信息有效性的证据。其指标类别为背景/投入指标(质性信息)。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改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劳动力市场变化着的需求的适应性;支持提高就业能力。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指标10:用于促进有更好的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的计划。包括:1)现有的不同层次计划方面的信息;2)这些计划有效性的证据。其指标类别为过程指标(质性信息)。运用该指标的政策目的是增加社会上处境不利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支持实施适应性培训计划。适用范围为初始职业教育及继续职业教育和培训。

  为促进框架实施,欧盟开发了有关实施工具,如《欧洲自评指导手册》,以帮助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者改进培训供给的质量,另外在“达芬奇职业教育项目”资助下,一个立项项目编写了《初始职业教育和培训同行评价手册》。

  (摘自:《欧盟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保障参照框架评析》,源自《外国教育研究》2010年第4期31~36页。作者:李建忠)

 

  其他信息

  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之职业教育

  教育部于1月24日公布《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现摘录职业教育相关的部分内容。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研究制定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积极推进普通本科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建设现代职教体系。制订中高职教育衔接计划。研究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沟通的制度。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印发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修订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国家级重点学校持续发展和动态调整机制。印发首批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修订高职专业目录,发布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部分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推进课程体系建设。规范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印发并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划(2013-2015年)。印发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研究制订职业院校管理水平评估方案。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加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高职、中职学校建设,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水平。

  加强教育质量监督评估。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落实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基本建成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法修订、一揽子教育法律修订进程。

  贯彻落实好《教育督导条例》。制订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等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和办法。(摘自:教育部网站1月24日)

 

  学者呼吁改革高考,破除职教“低人一等”处境

  由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胡瑞文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新型国民教育体系构建与公平教育实现机制研究”,最近取得阶段性成果。

  课题组预测:从2010年到2020年的10年间,全国普通高校将走出7000万本专科毕业生,还另有2400万成人高校毕业生合计有9400万人共同加入人才招聘市场竞争;这一时期全国的白领岗位新补充人数(已包括退休等自然减员量)预计会增长为4500万人。这意味着,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白领岗位的比例将下降到六成左右,其他四成、近3000万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转向灰领、蓝领岗位就业。

  课题组完成了“基于事业统计和人口普查的教育结构与人才供求分析”的报告。该报告对我国教育结构与人才供求态势作了描述和预测:1990年到200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750万人,同期全国白领岗位新补充人数(含自然减员补充量)为2600万人,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数只能满足白领岗位需求的30%,属于“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时期;2000年到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猛增到3400万人,同期还有1400万成人高校毕业生,而这一时期的白领岗位新补充数为3200万,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开始呈现;而从2010年到2020年,这一现象将更为明显。

  我国人才供求形势和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已经随高等教育大众化发生巨变,由此课题组认为,我国于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中关于“高等教育任务”的相关规定,需要作出调整。现行的《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表述在当时高等教育处于精英化阶段的形势下是合适的,但现在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30%左右,并即将向40%-50%的目标发展,每年都有近千万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大学毕业生,只有部分人能够成为高级专门人才,由此大多数人的培养目标应定为中初级专门人才或高技能人才。”胡瑞文建议,各级各类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应重新定位。具体而言,今后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应主要定位为高级专门人才,本科生培养目标应调整为以中级专门人才为主;而专科、高职生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初级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人才的分层培养,职业教育的快速推进,都需要政策层面的破冰。记者注意到,“推进普通本科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已被列入今年教育部的工作要点。

  现行的高考制度,用分数把学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高专四个分数段,制度性地打压了高职院校和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荣誉感。眼下,包括著名教育家纪宝成在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纷纷呼吁,破除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处境,要从改革高考开始。(文汇报1月24日)

 

  报:各位领导

  送:成都市教科院办公室、区(市)县教育局职成科、区(市)县教研室(教培中心)、各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各学科中心组、各职业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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